网站公告
知识产权侵权处理规则
2014-11-01  点击:1411
一、知识产权侵权行为
中国产业带(或简称“产业带”)用户不得利用网站服务从事侵犯他人知识产权的行为,包括:
 
商标侵权行为:
1、假冒商品: 发布、销售非商品来源国的注册商标权利人或其被许可人生产的商品;
2、其他不当使用他人商标权:所发布的商品信息或所使用的其他信息造成其他用户的混淆或误认; 
 
著作权侵权行为:
1、盗版侵权行为:发布、销售未经著作权人许可复制其作品、包含但不限于图书、电子书、软件、音像制品等;
2、其他不当使用他人著作权行为:所发布的商品信息或所使用的其他信息造成不当使用他人著作权;
 
专利侵权行为:是指用户出售的商品或所使用的其他信息不当侵犯他人权利,包含外观设计专利、实用新型专利或发明专利。
 
二、知识产权侵权行为的处理
根据上述三类侵权行为,中国产业带将假冒商品、盗版侵权行为归类为严重侵权行为,其余归类于一般侵权行为。
1、一般侵权行为的处理
(待整理通告)
 
2、严重侵权行为的处理
(待整理通告)
 
三、处理流程:
用户收到相关知识产权侵权投诉后,如认为未侵权:
(1)产地通用户应当在三个工作日的申诉期内向中国产业带提交反通知,若产地通用户未在上述申诉期内提交反通知,或者虽按时提交反通知,但反通知材料未获得投诉人或者中国产业带的认可,则中国产业带将删除被投诉的信息(包括商品信息等),并按照本规则第二条进行处理。
(2)免费用户可在信息删除后向中国产业带提交反通知,中国产业带将在对投诉材料形式审查通过后先行删除被投诉的信息(包括商品信息等),并按照本规则第二条进行处理。
用户提交反通知应同时提交能够支持其未侵权主张的举证材料,如相关司法判决、行政裁定文书、不侵权的对比材料、授权书、来自权利人的有效进货证明等。用户对其提供的反通知材料的真实性、合法性、有效性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信息删除后用户仍可向中国产业带提交反通知,若反通知材料获得投诉人或者中国产业带认可,则将恢复用户由于该知识产权侵权投诉被扣除的分值或取消相应记次,但中国产业带不接受以下用户提交的反通知:
累计扣分分值达到60分及以上;
累计严重侵权计次达到关闭账号标准;
已被关闭账号。
 
四、附则
1、关于图片侵权行为的认定与处理另行按照《图片侵权处理规则》执行。
2、为了更好地履行知识产权权保护责任,中国产业带将根据法律法规的调整、经营环境的变化等因素及时地修订本规则并予以公示。修订后的规则于公示公告中指定的日期起生效。用户继续使用中国产业带的服务,视为对该新修订规则的认可和接受。
3、若用户的行为同时也违反《中国产业带规则》总则各及各分则相关规定,中国产业带将同时依据该等规则对用户另行处理。
4、中国产业带将视侵权情节严重程度采会员账户强制措施、帐号限权、限制发货、限制网站登录、限制发布商品、限制发布特定属性商品、限制商品发布数量、旺铺屏蔽、全店或单个商品屏蔽、全店或单个商品搜索降权等处理措施。如用户侵权情节特别严重,中国产业带保留直接关闭用户帐号等处罚的权利。如经中国产业带排查认定,账户实际控制人的其他会员账户存在严重侵权行为,中国产业带有权视情节严重程度对该账户处以以上相关处罚。